在任何世代中,身為信徒的我們所面對的最重要工作之一就是檢視我們的文化,看它與聖經給我們的教導是否不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很可能必須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我所謂的「文化」不是指國家或家庭文化,而是指我們身為當代的信徒,已經接受、或被教導要接受的文化。這種文化決定了我們認為基督徒應有的行為。

讓我提供一個清楚的聖經例子。我經常以使徒行傳十一章十九節為例,那是一個由文化決定信徒行為的經典範例,即使那個行為明顯與耶穌給他們的教導有所衝突。使徒行傳十一章十九節說:「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在這段經文裡,這些深深愛主、並且因為這份愛而為祂犧牲的信徒到城市裡分享他們的信仰,而城市裡只有一部份是猶太人(至少有一個城市是如此)。事實上,猶太人是城市裡的民族團體中最小的一個,但是這些信徒只向自己的族人傳講,而不向其他人傳講──他們也需要耶穌。換句話說,當時存在一種文化,宣告他們應該如何行事,以及他們應該事奉神的方式。而且這個文化和耶穌的教導有強烈的衝突;耶穌在使徒行傳一章八章中說,福音應該傳到地極,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回想這件事,我們很容易批評他們。當我們的屬靈文化促使我們做出類似的不符合聖經的行為時,要我們檢討、分析和改變自己卻困難得多。然而這件事很重要,因為我們的屬靈文化控制了我們的行為方式,我們接近週遭世界的方式。在這方面,我最近閱讀沙立文‧休斯(Selwyn Hughes)的一些評述很有幫助。他寫道:
「生命的目的是什麼?是要察覺神,以及察覺其他人的存在。...因此今天我要放在你面前的問題是:你對其他人的察覺程度如何?...如果我們想要發現並發展神對我們生命的最偉大目的,我們就必須關心祂關心的事...把你的手放在神的手中。要知道神最關心的是人。現在就決定將神的第一要務做為你的第一要務;並且將人,而非事情,列為你的主要關心對象。」
這些話很實際地根據聖經定義了我們應該採取的生活和行為方式。這是多麼單純的一件事。我們的基督徒文化應該讓我們越來越察覺到神,使我們成為「追尋神的人」。第二,它應該激勵我們察覺他人的存在,關心他們,向他們傳福音等等。
對我們每個人來說,用這些優先順序來衡量我們的生活,確實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操練──而且要經常這麼做!對神的熱情,和對人的熱情。未能這樣行事,是否可能導致我們不重視這個世代的世界宣教,以致於在人力、禱告和經濟等方面相對稀少的資源無法用在宣教的事上?我們的文化是否要求我們專注於其他事務,尤其是令思想麻木,把自己放在自我世界的中心?──當然,是以「屬靈」的方式。很可能是如此。如果我在一個不重視宣教的環境中成長,顯然我不會認為宣教很重要。
因此,在2009年有一個挑戰,就是改變我們的屬靈文化。它是根據聖經的文化,還是較多受到其他力量、受我們週遭的世界影響?我相信這是主耶穌給予今日教會的一項重要關鍵和挑戰。
容我提供三個進行文化檢驗的具體步驟:
第一,默想沙立文.休斯所說的話:「生命的目的是什麼?是要察覺神,以及察覺其他人的存在。」
第二,和我一起禱告:「主啊,不要讓錯誤的思想奪去你在我生命中的至高目的,尤其是與實際參與向萬國和中國宣教有關的事。」
第三,仔細閱讀這本刊物,求主向你說話。
賈艾梅(Amy Carmichael)說:「如果靈魂在我身旁受苦,而我因為缺乏分辨的靈,以致於毫不察覺,那麼我就完全不明白加略山的愛。」主啊,幫助我們。
No one has commented on this page yet... be the first!
Comments posted here are of the view of participants and do not necessarily reflect ours.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age | RSS feed for all comments